3.从2009年元月起。省公安厅委托的“刑事侦查”专科专业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从2009年元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主考学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分别为020177、080825.以上两个专业的详细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办[2008]11号文件。
5.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 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 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 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6. 根据需要,2009年部分课程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
7.面向社会开考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8.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北招生考试网站上查询: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ksw.com。
五、考生需知
1.考生应在自考办(或委托部门、沟通专业举办学校,以下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无忧自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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