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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一、考生必须完成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实践考核且成绩合格,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和课程免考、转考、课程顶替符合规定,才能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在下一次办理。
二、办理日期:
上半年:6月15-20日 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各区、县级市申请毕业的人数和工作安排不同,具体办理毕业申请的安排请查阅当次毕业登记的有关通知。)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无忧自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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