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劳动法”、“金融法”、“公司法”、“税法”四门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的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刑法原理与实务(一)”、“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四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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